听力计注册单元划分和临床试验要求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次
1. 听力计产品概述
听力计(又称纯音听力计,Audiometer)是主要用于测定个体听觉灵敏度或听力损失程度的仪器,通过与基准等效阈值相比,确定受试者听力损失情况。包含纯音测听、延伸高频测听(临床上常称为扩展高频)和语言测听(临床上常称为言语测听)等功能。
此类产品的工作原理一般是采用心理声学原理,通过电子振荡、放大、衰减等过程产生不同频率和强度的信号以及用于测试中掩蔽效应的各种噪声信号,经过换能器传送给受试者,以达到检测人耳听觉灵敏度的目的。
通常产品由主机(信号发生器、衰减器、功率放大器、控制器)、电源、换能器(气导耳机和/或骨振器和/或扬声器)、软件和受试者应答装置等组成。
2. 听力计分类信息
听力计分类编码为07-05-01,按照第II类医疗器械管理,其分类描述如下:
一级 产品类别 |
二级 产品类别 |
产品描述 | 预期用途 | 品名举例 | 管理类别 | |
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 05电声学测量、分析设备 | 01听力计 | 通常由电源、声卡、功率放大器、控制器、电声换能器件、操作软件和患者应答器组成。 | 用于测定个体对各种频率感受性大小的仪器,通过与正常听觉相比,就可确定被试的听力损失情况。 | 听力计 | Ⅱ |
3. 听力计注册单元划分
听力计产品从临床功能、原理等当面考虑,在判断注册单元是大致可参考如下原则:
(1)对于集纯音测听、言语测听和/或延伸高频测听功能于一体的听力计产品,可与单一纯音测听功能的听力计产品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
(2)工作原理、性能、结构方面差异较大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如:仅含有听力测试模块的听力计产品与除听力测试模块外还包含其他测听模块(如声阻抗测试、真耳测试等)的听力测试平台产品,原则上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对于含有多个模块(如听力测试、声阻抗测试、真耳测试等)的听力测试平台产品,建议参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划分注册单元。
(3)对于频率方式不同的听力计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如:固定频率式听力计和连续扫频式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4. 听力计临床试验要求
听力计产品列入免临床目录中,可以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及同类产品对比资料用于注册申报,其免临床描述如下:
365 | 07-05-01 | 纯音听力计 | 纯音听力计可由电源、声卡、功率放大器、控制器、电声换能器件(气导耳机、骨导耳机)、操作软件、患者应答器组成,可按设计、型式、技术参数、附加辅助功能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号;供有应答能力者听阈检测用。产品性能指标采用下列参考标准中的适用部分,如:GB/T 7341.1-2010电声学测听设备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 | Ⅱ |
366 | 07-05-01 | 听力计 | 通常由电源、声卡、功率放大器、控制器、电声换能器件、操作软件和患者应答器组成。用于测定个体对各种频率感受性大小的仪器,通过与正常听觉相比,就可确定被试的听力损失情况。 | Ⅱ |
5. 听力计技术要求
听力计产品技术要求可参考GB/T 7341.1-2010、GB/T 7341.2-1998、GB/T 7341.4-1998适用项制定
6. 听力计适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或规范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 | 听力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
GB 9706.1-2007 |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
GB 9706.15-2008 | 医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
GB/T 191-2008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4854.1-2004 |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 |
GB/T 4854.3-1998 |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3部分:骨振器纯音基准等效阈力级 |
GB/T 4854.5-2008 |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5部分:8kHz-16kHz频率范围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 |
GB/T 4854.7-2008 |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7部分:自由场与扩散场测听的基准听阈 |
GB/T 4854.8-2007 |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8部分:耳罩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 |
GB/T 7341.1-2010 | 电声学测听设备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 |
GB/T 7341.2-1998 | 听力计第2部分语言测听设备 |
GB/T 7341.4-1998 | 听力计第4部分延伸高频测听的设备 |
GB/T 14710-2009 | 医用电器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16402-1996 | 声学插入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 |
GB/T 16886.1-2011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
GB/T 16886.5-2017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
GB/T 16886.10-2017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 |
YY 0505-2012 |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
YY/T 0316-2016 |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
7. 听力计产品注册可承检机构
听力计产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主要有:GB/T 7341.1-2010:北检、江苏检测所;GB/T 7341.2-1998:中检、北检;GB/T 7341.4-1998:中检、北检、江苏检测所。
听力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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