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现场检查指南》等三项检查指南的通知(鲁药监械〔2021〕35号)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次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现场检查指南》等三项检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17:27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现场检查指南》等三项检查指南的通知
鲁药监械〔2021〕35号
省局有关处室、各检查分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加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省局组织编写了《山东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现场检查指南》《山东省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现场检查指南》和《山东省手术无影灯生产现场检查指南》,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1.《山东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现场检查指南》
2.《山东省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现场检查指南》
3.《山东省手术无影灯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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