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合规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备案 · 临床试验 · 体系建立辅导 · 分类界定 · 申请创新

186-0382-3910
186-0382-3910
全部服务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知识分享

浙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发审批权限已委托下放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

 

  引言:2020年11月20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下放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10项事项审批权限已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

浙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发审批权限已委托下放(图1)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下放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325 号)和《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20〕18号)有关要求,现就“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省药监局的下放事项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第一、二类)“药品批发企业许可"“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第三、四类)"“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10项事项审批权限已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已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和义乌市。

  自2020年12月1日起,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其中“化妆品生产许可”由各设区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请各相关单位至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申报。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思途企业咨询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八年

医疗器械服务经验

多一份参考,总有益处

联系思途,免费获得专属《落地解决方案》及报价

咨询相关问题或咨询报价,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

思途CRO——医疗器械注册临床第三方平台

在线咨询
186-0382-3910免费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落地解决方案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6-0382-3910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