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合规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备案 · 临床试验 · 体系建立辅导 · 分类界定 · 申请创新

186-0382-3910
186-0382-3910
全部服务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知识分享

临床EDC(电子数据采集)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

 

临床EDC(电子数据采集)操作指南(图1)

  电子数据采集(electronic data capture,EDC)是电子化临床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EDC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因特网、PDA和各种便携式设备、互动式语音或网络应答系统及远程数据输人(remotedata entry,RDE)等从研究中心直接将数据传送至数据处理中心, 实现了新药临床试验“信息流”的全面流通,特别是以网络为基础的EDC技术能更加准确,并使实时进行数据收集成为可能。

  在各临床试验中心,研究者通过预先安装有特殊软件的台式或笔记本电脑,通过网络与中央数据库联络,下载该试验中心的eCRF,同时收到前次传去的数据质疑表(data query form,-DQF).研究者将临床试验中收集到的数据直接输入到cCRF中。在数据输人完成后,再将数据传输回去。监查员做完原始数据核查(SDV)后,即可通知中央数据库并锁定数据。中央数据库在收到通知后,通过识别自动生成数据质疑表,反馈给研究者及监查员,或者对无疑问数据进行锁定。

临床EDC(电子数据采集)操作指南(图2)

  EDC技术优点

  (1)由于省去了许多原来需要重复填写的内容(如患者编号、姓名缩写等),节约了研究者的时间;
  (2)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软件中预先设置了质量控制的标准,在研究者输人不合理信息时,系统立即提醒研究者进行复查并更正:
  (3)EICC为医药企业提供了快速获得高质量数据的方式,减少了从最初数据输人、数据整理以及人工质疑及解决的环节,并能及时发现错误,从而减少了数据转抄时的错误发生率,因而大大提高了数据质量;
  (4)通过网络支持系统使不良事件的处理、报告和交流变得方便、及通过权限设定、电子签名、稽查轨迹等措施保证了收集数据的安全性。

临床EDC(电子数据采集)操作指南(图3)

  EDC技术是一种开放系统,包括了电子记录的产生、修改、保存、传输、处理等环节,因此,要按照FDA的“21 CRF Part 11"要求的程序和控制措施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传输过程的安全性。这些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

  (1)对采用的系统进行验证,以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并能够满足期望的目的,且能分辨无效或误差记录。
  (2)系统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生成人工可读形式和电子的备份,以便官方检查、审查和复制。
  (3)保留原始文件,以备必要时重新建立系统。
  (4)仅限授权人员登录并使用该系统。系统有电子稽查痕迹(audittrails)功能,能够对操作人员的任何输人、修改或文件删除等行为自动地留下痕迹,而且电子痕迹要和电子记录保存一样长的时间,在保存期内能够随时调阅。记录的更改不能覆盖原始的记录信息。
  (5)对于具有按一定顺序进行的过程(如电子批记录),必须确保按照一定的顺序记录。
  (6)对使用者的资格权限进行确认,以确保只有具有权限的人员才能进人系统、完成操作(读、写、删除、修改等)、变更记录、电子签名等。
  (7)采用设备(如电脑终端)来证实原始数据输入或指令的有效性。
  (8)保证开发、维护和使用电子系统的人员具有足够的教育、培训和经验来完成指定的任务。
  (9)使用系统人员要采用电子签名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10)在利用Email在因特网上传输数据时,应采取措施(如数据加密、数字签名等),以确保电子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保密性。

临床EDC(电子数据采集)操作指南(图4)

  电子签名的要求

  采用非生物特性形式的电子签名一般由鉴别码和口令组合而成,对电子化的数据系统设定访问权限,只有具有相关权限人员才能登录系统进行数据的录人和查看,防止未经授权者登录和访问任何临床数据,因而具有安全性和保密性。FDA“21 CFR Part 11”对电子化记录系统的电子签名有如下要求:

  (1)每一电子签名必须属于唯一的使用者;
  (2)系统要求在开始数据输人之前先输人操作者的电子签名;
  (3)每次输入或更改记录,都应当在输人个人电子签名下执行;
  (4)操作者只能用自己的密码或访问代码工作,密码不得共用,不能为了让其他人访问而进行登录;
  (5)密码应当定期更换;
  (6)离开工作站时应终止与主机的连接,计算机长时间空闲时实行自行断开连接;
  (7)对于短期暂停工作,应当有自动防止未经授权的数据输入,如在输入密码前采用屏幕保护措施。
  (8)关于电子签名与电子记录的链接,要求附加在电子记录上的电子签名应能够明确显示如下信息:签名者打印的名字、签名的日期和时间、签名的意义(例如审核、批准、责任、原作等);
  (9)电子签名应作为电子记录的一部分受到控制,并且可阅读、显示、打印;
  (10)电子签名应当像手工签名一样完全链接在电子记录上,以确保签名不能被删除、复制或转移到其他伪造的文件上。
  来源:临床CRA CRC

思途企业咨询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八年

医疗器械服务经验

多一份参考,总有益处

联系思途,免费获得专属《落地解决方案》及报价

咨询相关问题或咨询报价,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

思途CRO——医疗器械注册临床第三方平台

在线咨询
186-0382-3910免费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落地解决方案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北京公司
186-0382-3911

郑州公司
186-0382-3910

合肥公司
188-5696-0331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