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合规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备案 · 临床试验 · 体系建立辅导 · 分类界定 · 申请创新

186-0382-3910
186-0382-3910
全部服务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公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

 

《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公告》解读(图1)

《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公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2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出台的背景、主要原则和重点问题说明如下:

  一、背景

  近年来,业界对于鼓励创新、优化注册申报流程、避免注册申报资料重复提交的诉求不断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鼓励创新,方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选择原材料和关键元器件,简化注册申报,国家药监局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出台本《公告》。

  二、主要原则

  医疗器械主文档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器械原材料等。参考借鉴国际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医疗器械注册实际情况,《公告》规定主文档的登记采取自愿原则。主文档由其所有者自愿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在登记时不经过实质审评,待关联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后一并审评。当医疗器械申请人在申报产品上市注册中需要使用主文档资料时,主文档所有者向医疗器械申请人出具授权书。医疗器械申请人将该授权书作为申报资料的一部分代替已登记的主文档资料。当监管机构对医疗器械申报资料进行审评时,可依据授权书调阅已登记的主文档资料进行审评。当不同医疗器械引用相同主文档时,可避免技术资料的重复提交及重复审评。

  三、重点问题说明

  (一)如何进行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的申请

  主文档登记申请的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通告。

  (二)主文档登记是否会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责任主体

  主文档登记并非行政许可事项,仅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中的一项措施,将带来部分申报资料提交方式的改变。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的实施不会改变医疗器械申请人(注册人)的主体责任,医疗器械终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仍然由医疗器械申请人(注册人)负责。主文档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由医疗器械申请人(注册人)与之以合同形式进行约定。因此,医疗器械监管对象和责任主体仍然是医疗器械申请人(注册人),而不是主文档所有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指导并协助主文档所有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相关要求建立主文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报资料负全部责任。

  (三)保密原则

  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的保密原则、保密措施等均适用于主文档资料。

思途企业咨询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八年

医疗器械服务经验

多一份参考,总有益处

联系思途,免费获得专属《落地解决方案》及报价

咨询相关问题或咨询报价,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

思途CRO——医疗器械注册临床第三方平台

在线咨询
186-0382-3910免费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落地解决方案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6-0382-3910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