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结构组成中需要体现软件组件信息吗?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3-16 阅读量:次
随着医疗设备的智能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产品依赖于软件实现核心功能。在注册申报过程中,软件组件是否需要体现在产品的结构组成中,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根据《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软件组件的管理要求与独立软件存在差异,需结合功能类型和产品特性进行规范申报。
软件组件在注册证中的体现要求
根据《指导原则》,软件组件通常无需在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载明信息中单独体现。例如,一台带有嵌入式软件的超声设备,其注册证的结构组成只需描述为“主机、探头、工作站”等硬件部分,而无需额外标注“超声图像处理软件组件”。这一规定简化了注册流程,但要求企业通过其他技术文件(如产品技术要求、软件描述文档)对软件进行详细说明。
结构组成的规范性表述
医疗器械结构组成的描述需符合行业规范用语,避免使用非专业术语。例如,应使用“主机”“工作站”等标准化表述,而非“电脑”“计算机”等日常用语。这一要求不仅提升注册文件的专业性,也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审评争议。例如,某影像处理设备的软件若运行于专用工作站,则结构组成应描述为“影像处理工作站”,而非“计算机”。
辅助决策功能的特殊要求
若软件组件涉及辅助诊断、治疗决策等高风险功能(如AI辅助肺结节检测),则需在结构组成(如适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体现。例如,某内窥镜系统的软件若包含“病灶自动识别模块”,其结构组成需注明该模块的名称及版本,适用范围则需写明“用于辅助医生识别病灶区域”。此类功能因直接影响临床决策,需通过结构组成和适用范围双重约束,确保风险可控。
专用型独立软件的处理方式
专用型独立软件(如配合特定设备使用的数据分析软件)若被视为软件组件,其申报要求与独立软件一致。具体包括:
1. 名称规范:需体现输入数据、核心功能、预期用途,例如“心电图机数据分析软件”;
2. 结构组成:明确软件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
3. 适用范围:需注明辅助决策功能。
例如,某动态心电监测设备的专用分析软件,其注册信息需标注为“动态心电分析软件V1.0”,适用范围注明“用于辅助医生分析心律失常数据”。
总结
医疗器械软件组件的注册申报需根据功能风险和应用场景灵活处理。常规软件组件无需在注册证中单独体现,但需通过技术要求、说明书等文件完整披露信息;涉及辅助决策的高风险功能则需在结构组成和适用范围中明确标注。企业应严格遵循《指导原则》的用语规范和申报要求,确保注册资料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行业资讯
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