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医用创面敷料的管理分类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3-05 阅读量:次
医用创面敷料的管理分类需基于其成分特性、预期用途及临床作用,遵循《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法规文件。根据国内现行规定,医用敷料分为三类:若仅含化学成分、中药材(或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且成分仅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作用(或无法证明其不发挥此类作用),则不按医疗器械管理(如膏药)。若成分兼具药理学作用(如抗菌)与医疗器械的物理屏障功能,则按药械组合产品管理。
一、成分与作用机制的界定
1. 医疗器械作用范围
医用敷料的器械作用包括:物理屏障创面、吸收渗出液、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例如,不含药理学成分的普通创口贴、医用纱布等,仅通过物理覆盖保护创面,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2. 药品与药械组合的特殊情况
含抗菌、消炎药品的创口贴或中药贴敷类产品,因成分明确发挥药理学作用,需按药品注册管理。若成分同时具备药理作用与器械功能(如抗菌敷料),则需按药械组合产品申报,并根据主导作用选择注册路径(以药品或医疗器械为主)。
二、预期用途与创面类型的匹配
1. III类医疗器械(高风险)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敷料按III类管理:
- 预期用于慢性创面(如溃疡、压疮、深Ⅱ度或Ⅲ度烧伤);
- 具有防组织或器官粘连功能;
- 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例如,人工皮肤或用于慢性溃疡的生物敷料。
2. II类医疗器械(中风险)
不可被人体吸收的敷料,适用于浅表性创面(如擦伤、切割伤、Ⅰ度或浅Ⅱ度烧烫伤)、手术后缝合创面、穿刺器械部位等非慢性创面。典型产品包括无菌液体敷料、水凝胶敷料等。
3. I类医疗器械(低风险)
仅限创口贴类产品(不含凝胶、水胶体等剂型),用于小创口的急救及临时包扎。但需注意,2021年底起,I类冷敷贴已禁止备案和生产。
三、监管动态与分类调整
2023年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进一步明确:
- 排除非医疗器械产品:重组胶原蛋白液体、透明质酸钠贴等成分若未用于创面护理(仅用于完整皮肤保护),建议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 强化II/III类监管:医用重组胶原蛋白敷料、水胶体敷料等因用于术后创面或较高风险场景,明确归为II类或III类。
- 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界限:宣称“医用面膜”但仅用于皮肤保湿的产品,不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
四、注册与临床评价要求
- II/III类需临床试验: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II类及III类医用敷料需通过临床试验验证安全有效性,注册周期较长。
- 生物相容性评价:需依据GB/T 16886系列标准,评估材料与人体接触的潜在风险。
结语
医用创面敷料的管理分类需严格遵循成分、作用机制及预期用途的综合判断。监管部门通过动态调整分类目录(如2023年新规),确保产品风险可控,同时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更新,避免因分类误判导致注册失败或市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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