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城市做临床试验,能不能查到当地医院体检记录?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3-02 阅读量:次
我国医疗机构的体检记录和诊疗数据实行严格的院内封闭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临床试验机构需独立保存受试者的原始病历、检测报告等数据,且这些数据仅限在本机构内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设计初衷是保障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需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数据安全法》,未经患者明确授权或法律强制要求,不得跨机构调取。因此,即便在外地开展临床试验,申办方或研究者也无法直接获取当地医院非试验相关的体检记录。
法规对数据调取的明确限制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合法性建立在受试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研究者需与受试者签署完整的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数据使用范围,且不得超出试验方案约定的目的。若需使用受试者既往体检数据,必须在知情同意书中单独列明并取得授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指出,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来源于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产生的信息,禁止直接调用其他机构的非试验数据作为支撑材料。这些规定从法规层面切断了跨机构调取数据的可能性。
临床试验数据的独立性要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数据需满足“可溯源、真实、完整”的核心原则。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检查要点》,试验数据必须与原始病历、检验记录等一一对应,且所有操作需在试验机构内完成。例如,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各分中心需独立保存本机构的受试者数据,仅向申办者提交临床试验小结,而非原始记录。这种设计既确保了数据质量,也避免了跨机构数据调取的合规风险。若申办者需要整合多地数据,必须通过统一的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系统(EDC),且系统访问权限需严格受控。
总结
跨地区、跨医院都是查不到数据的,一般离开本院就查不到,医院数据都是独立的,为了安全不会共享。综合法规要求和实践现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数据采集必须严格限定在试验机构内部,跨机构调取体检记录存在法律和伦理双重障碍。申办者需通过前瞻性设计、合规授权及多中心协作等方式解决数据需求,而非依赖外部医院的历史数据。这一机制既保护了受试者隐私,也确保了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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