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数字观察仪是几类医疗器械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2-24 阅读量:次
一、口腔数字观察仪的医疗器械分类
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口腔数字观察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54号),口腔数字观察仪明确归类为第一类医疗器械。2024年发布的《口腔数字观察仪产品技术要求及医疗器械备案资质申请要求》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分类,指出其属于“风险较低”的I类医疗器械,需通过备案程序上市。此外,宁波明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口腔数字观察仪产品说明书显示其备案文号为“浙甬食药监械(准)字”,符合I类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要求。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产品用途超出“局部观察”范畴(例如辅助治疗牙周疾病),则可能需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但通常情况下,仅用于拍摄、检查、对比的常规口腔数字观察仪仍属于I类。
二、生产与销售口腔数字观察仪的要求
1. 生产备案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
- 备案申请表:明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组成等;
- 产品技术要求:如摄像头分辨率(横向不低于380TVL)、图像显示标准等;
- 安全有效性基本评价资料:证明产品符合通用安全标准;
- 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场地证明等。
备案完成后,企业将获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该产品获得合法“身份证”。
2. 质量体系与生产条件
尽管I类医疗器械无需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企业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也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环境、设备、人员等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例如:
- 生产环境:需满足无尘、防静电等基础条件;
- 检验能力:具备产品性能自检能力,如摄像头分辨率测试;
- 记录管理:留存采购、生产、检验等全过程记录。
3. 销售与流通要求
- 经营备案:销售I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向药监部门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无需许可;
- 产品标识:包装、说明书需标明备案号、适用范围(如“用于口腔局部观察”)、禁忌症等;
- 售后责任:企业需指定售后服务提供商,负责设备维护与问题处理。
结语
口腔数字观察仪作为I类医疗器械,其生产销售需以备案为核心,严格遵循用途限定与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应充分理解法规动态,确保合规运营,同时把握数字化口腔医疗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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